400-884-1855 / 136-8521-3388
公司公告
首页 新闻动态 公司公告

江苏个人备案新规定

发布时间:2014-07-30 15:41   人气:3361
关于江苏省个人备案的要求有了新的更新。
江苏管局要求:个人备案主体身份证需要江苏本地,如果是外地,请提交江苏省内暂住证。

以至于目前个人备案整个要求:

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非江苏的需要提供江苏省内暂住证),检验单,安全书,网站名称只能写某某博客,备注里要写明网站的内容。

否则审核不通过。

上一个:注册微信公众号客户请注意
下一个:江苏关于个人网站备案新的规定
  • 网络服务
  • 视觉拍摄
  • 视觉设计
  • 软件开发
24小时服务热线
400-884-1855
136-8521-3388
常州市新龙路23号大成梦工厂二楼
 
© 2008-2025 常州万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(www.czwww.cn)  V202110    苏ICP备05013073号  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288号